9月29日,记者获悉,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,天津市制定出台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,着力提高可操作性和实际性。保护措施的有效性。 方法很明确。 北京市根据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艺术、科技价值和保存程度,将历史建筑分为三类,实行分类保护。
北京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拥有众多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。 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充分展示了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。 目前,全市已认定中大路、盛京皇城、铁西共工村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、202处486处历史文化建筑,还有113处422处历史文化建筑正在核准中。
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概念、保护原则、认定标准、保护措施等内容。 在历史建筑等级保护方面,一级历史建筑具有突出和代表性,结构保存完好,外部装饰和内部空间较为完整,应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准进行修缮,外部不得改变建筑物的特点和内部布局; II类历史建筑,具有重要价值、建筑结构较为完整,且外部装饰有一定遗迹的,其外部造型、装修材料和色彩、重要内部结构和重要装饰不得改动,内部非适当改动-允许有重要的结构和装饰; 三类具有正常价值的历史建筑,不得改变建筑物的外形、色彩和重要的墙裙材料。
据介绍,该办法具有一定的独创性、创新性和时代适应性,将对建立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体系,促进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。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更新。 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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